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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费用工期 | 发布时间:2025-01-14 18:41:56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2023年9月的结算项目,招标控制价费率中考虑了3%疫情防控,投标时也计取了3%疫情防控,结算时如何考虑呢?文件是指常态化疫情防控,后期没有取消这个疫情常态化的文件的说法,是否有相关文件可以参考
答复意见:根据国务院文件2023年1月8日疫情结束,结算时2023年1月8日以后完成工程量不计常态化疫情防控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