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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建筑装饰 | 发布时间:2025-03-15 10:47:22
问题内容:中标通知书质量要求为合格,投标优惠文件中施工单位保证争创省优标准化工地,后因建设方原因工程未能全部竣工进入结算阶段,导致未能评到省优工程,现有州级标准化示范工地, 审计方按中标通知书质量要求合格为理由,按其它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系数调整为0.85是否合理?
答复意见:招标文件要求达到省或市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实际评为州级标准化示范工地,可以按市级标准化示范工地系数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