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类型:建筑装饰 | 发布时间:2026-09-03 08:20:36 |
| 问题内容:本项目共 8 个相同单体,直径 12 钢筋招标清单工程量 114 吨(1个单体),按施工图纸核算实际结算工程量仅 28 吨,工程量偏差幅度较大。依据清单计价相关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我司投标报价是基于招标清单工程量进行组价,现实际工程量较清单大幅缩减,造成原有报价对应的摊薄成本、预期收益受到极大影响。
现结算阶段存在争议:按图纸据实计量后,对于该类因招标清单工程量偏差过大,造成承包人成本收益失衡的情形,在合同未对该类极端工程量偏差的补偿作出明确约定的前提下,请问:除按图纸实际工程量结算外,承包人是否可以主张对相关费用予以合理调整,弥补由此产生的损失?应如何调整?(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据实结算)
答复意见:建议根据合同变更估价原则重新组价!
追问内容:合同有15%的界定,超过15%调整1.1倍单价,想问下:清单的准确性是由甲方负责,偏差达84吨远远超过合同约定的15%,属于清单编制重大过失吗?我方可以要求额外的补偿费用吗?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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