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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建筑装饰  |  发布时间:2026-04-15 11:47:39     
问题内容:1、本项目执行吉林2019定额,为固定单价合同,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单位投标时按照建筑工程1732%,装饰工程7.04%,安装工程6.12%市政工程(道路、桥涵随道)14.29%市政工程(0械土石方工程)9.71%,市政工程(曾道、人工士石方及其他工程)11.61%计入。 2、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结算时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3、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 4、本项目己竣工,该项目为农业项目不备案项目,无法参加安全文明施工评级。 5、该项目合同签订日为2024年04月份。 6、(吉建造2021) 6号文件规定评定为市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费系数调整为0.92其他工程项日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系数调整为0.85。 7、现工程结算时造价单位要求按照中标费率*0.85结算,施工方要求不得扣减需全额支付。 问题:请问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无法参加评级是否需要执行(吉建造2021) 6号文件乘以系数。
答复意见:根据合同约定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建议执行(吉建造2021) 6号文件乘以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