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类型:安装工程 | 发布时间:2026-01-16 16:26:19 |
| 问题内容:本工程是个医院的项目有招投标,很多系统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其中医院的医疗气体工程,合同签的是固定综合单价结算,其中氧气管道采用紫铜管,管件采用紫铜管件(弯头、三通、变径),当时招标清单管件中的弯头清单做的是铜及铜合金管虾体弯制作的清单,清单号是030814008001,项目特质只写了1:材质-铜管,2规格:φ67 等很多规格工程量是多少个,招标清单时候弯头定额套的低压铜管件没给主材(考虑是只给喂弯)但是投标时候是按铜管虾体弯制作(氧乙炔焊) 管外径≤150mm投的导致综合单价特别的高,整个氧气工程造价是176万(含管道、管件、阀门、设备等项目),现在光弯头一共6项就占了108万,严重偏离实际,但是由于是整体投标可能氧气部分投的高,其余单体相对也降低了,请问这种情况结算时候是按合同要求执行固定综合单价还是说偏离重大部分拿到标外进行定额从新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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