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咨询答复 > 详情 返 回
问题类型:费用工期  |  发布时间:2026-03-02 15:10:41     
问题内容:请问,2019年7月签订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总承包合同,该项目已被评为市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在竣工结算时,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是否需要执行吉建造【2021】6号文中第3条关于优质优价的补充规定?谢谢!
答复意见:根据19费用定额规定,招标文件有要求的,方可按此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附件:查看
咨询承诺:本人自愿使用服务平台,遵守平台使用规则,注册信息真实有效,问题描述客观准确;所咨询问题不得体现任何地点、工程名称、单位名称、个人姓名等敏感信息,咨询答复范围不包括由使用者决定的执行哪项清单项目、定额子目或费用费率等计价依据争议,所咨询问题不得涉及任何工程相关的诉讼、仲裁、检察及纪检监察等案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