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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建筑装饰 | 发布时间:2026-09-02 12:55:06
问题内容:白城地区2023年以2013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原报价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标准费率计入,本项目资金来源属于企业投资,目前正在结算审计阶段,审计人员根据《吉林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指导》吉建造站[2023]4号规定,对下列两个问题提到的相关费用进行了扣减。 问题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没有实施“建筑工地安装远程监控和实名考勤打卡机设备”,结算时是否可以扣减按定额人工费的1.68%的相关费用? 问题2:本项目没有评定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乘以0.85是否合理? 请专家予以回复,谢谢!
答复意见:按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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