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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建筑装饰  |  发布时间:2026-09-29 11:45:16     
问题内容:1、该工程不锈钢栏杆扶手甲方指定他人施工,但甲方没有与总包方签订分包合同,实际施工水、电、机械吊装、脚手架、场地、临时设施、仓库、食堂都是总包提供配合,甲方拨付施工人工的工程款,是否应按支付总包方进度款处理?该项目是否应计入总包方工程造价?2、该工程执行定额计价结算中,主要材料价差,是否必须按实际施工期间,各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分布实际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找价差?3、该工程天棚、墙面抹水泥砂浆,按正常设计图纸施工执行定额结算时,其定额基价是否可以乘以手动任意换算?
答复意见:1、总承包方承包范围按合同约定执行,甲方直接拨付施工人工的工程款,视为代总包方支付给不锈钢栏杆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该项目按合同约定应计入总承包方工程造价; 2、该工程执行定额计价结算中,如合同约定主要材料价差按实际施工期间各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分布实际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找价差的,应严格执行; 3、该工程天棚、墙面抹水泥砂浆,按正常设计图纸施工执行定额结算时,如设计厚度不同时,可以按定额规定的抹灰定额及对应抹灰增加层定额进行组合换算,不能按其抹灰定额直接乘以系数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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