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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建筑装饰  |  发布时间:2026-01-20 16:14:13     
问题内容:老师你好,我有个13清单19定额的,单价合同的审计问题,我是施工单位的 原投标清单根据图纸将墙面列为两个清单,涂料清单和抹灰清单, 后来现场进行了变更相,将6+6石灰膏砂浆变更为5+8水泥砂浆,并增加了一道腻子,而审计单位只给计量5+8的水泥砂浆抹灰,不给计量增加的腻子的费用,并表示涂料清单工作内容中有刮腻子,刷、喷涂料,和定额中内墙涂料有腻子的工序,不给与计量增加的腻子的费用, 原图纸做法: ① 白色内墙涂料 ② 6厚1:6水泥石灰膏砂浆打底扫毛或划出纹道; ③ 6后1:0.5:2.5水泥石灰膏砂浆分层压实抹平; ④ 3厚外加剂专用砂浆打底扫毛或划出纹道。 变更后做法 1、面浆(或涂料)饰面 2、2-3mm厚腻子分遍满刮找平磨光 3、5厚1:2.5水泥砂浆找平 4、8厚1:6水泥砂浆打底扫毛或划出纹道 5、3厚外加剂专用砂浆打底刮糙或专用界面剂一道甩毛(甩前喷湿墙面) 请问老师,不给计量腻子的费用是否合理?
答复意见:建议按变更后做法重新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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