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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清单问题  |  发布时间:2025-09-19 20:10:30     
问题内容:专家好,有一个项目,执行2013年清单,2014年定额。2015年开工建设,2018年竣工,但2017年补的招投标手续,中标人把变更项目、施工中取消项目、甲指分包项目及甲指材料相关项目报价极低,此种做法是否属于不平衡报价,结算时应如何处理?
答复意见: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0.4估价变更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