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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清单问题 | 发布时间:2025-10-19 04:58:11
问题内容:请教一下,老师,现有一结算项目,单价合同,合同中约定变更估价原则“清单内未有的项目单价依据2019对应专业工程计价定额编制,材料、设备单价:中标内的执行中标单价,中标内没有的执行吉林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最新价格或者甲方确认的价格”,如下截图,现在进行财政评审,请问合同外重新组价部分的内容的主材价格按甲方出具的价格确认单中的材料单价计取,是否合理?
答复意见:按合同约定甲方确认的价格可以作为组价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