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注 册
当前位置 :
咨询答复
> 详情
返 回
问题类型:市政园林 | 发布时间:2026-04-15 11:38:09
问题内容:关于13清单规范中,对于结算变更导致工程量与投标量偏差15%的问题,请问老师,例如a分部没有种草一项,是结算时变更新增的一项,但是b分部有相同项目,故a分部种草一项借用了b分部的单价,那么a分部是否整体需要按照工程量偏差15%的规则进行全工程量的单价调减(前提是投标单价大于控制价单价)
答复意见:建议a分部变更新增的清单重新组价,经双方确认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