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类型:建筑装饰 | 发布时间:2025-03-15 11:10:41 |
| 问题内容: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施工范围为,乙方所承包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图纸内全部内容。施工期间乙方班组向甲方报送《已完工程量成本估算》表,估算表内包含估算工程量及估算单价,且该表内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均为施工图内正式工程,即乙方合同承包范围。甲方项目管理人员签署意见为“截止**月**日工程量 见证人:***公司项目部***同意以上项目”请问,基于甲乙双方固定总价《施工合同》,该《已完工程量成本估算》表内的估算工程量及估算单价,是否可以作为甲乙双方结算依据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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